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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退貨: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消費者均享有商品到貨七天猶豫期之權益。但退回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(保持商品、附件、包裝、廠商紙箱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),否則恕不接受退訂。但已拆封之電腦軟體、程式、錄音帶及錄影帶、CD、VCD、DVD、食品、花卉商品、衣服、包包及耗材,以及商品網頁上特別載明之商品,均不接受退訂。

消費者辦理退貨時請先至【我的帳戶】點選退貨申請並於退貨申請網頁填妥相關資料,並將原商品備妥並自行負擔運費將退貨商品寄至 Shan Arom 善芳香 (地址: 台中市南屯區黎明東街88號3樓 聯繫電話0935148668 )(消費者退回之商品將進行驗收)。

請注意!如退款過程中需訂購者提供資料文件(如折讓單、公司戶發票),請您將所收到的發票以掛號方式寄回至 Shan Arom 善芳香 (地址: 台中市南屯區黎明東街88號3樓  聯繫電話0935148668)。

退回之商品應保持原商品完整包裝,連同零配件、贈品、使用手冊、註冊回函…等,勿缺件,外盒勿損毀,請以出貨時寄送時的原始包裝再原封備妥,若紙箱或袋子已遺失,請於商品外盒上再包裝,勿直接讓商品原廠外盒粘貼宅配單或書寫文字,原廠外盒損毀或是商品缺件,本公司將無法受理退貨或視損毀程度折扣退款金額(到貨七天期限內申請,逾期未辦理,除因商品原始瑕疵外將無法辦理銷退。)。本公司於收到消費者退回商品並確認驗收無誤後,由本公司於7個工作天內退款,退款日當天會發送mail通知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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